孕育专家介绍,体外受精-胚胎移植(IVF-ET)又称“试管婴儿”,是指分别将卵子与精子从人体内取出并在体外受精,发育成胚胎后,再移植回母体子宫内,以达到受孕目的的一种技术。人类体外受精-胚胎移植研究进行较晚,但发展迅速。1978年世界第一例试管婴儿Louise Brown诞生,迄今为止,每年世界有数万名试管婴儿诞生。我国1988年首例试管婴儿诞生,同年首例胚胎赠送试管婴儿成功。
适应症
1、 女方因输卵管因素造成精子和卵子结合困难,如炎症引起的输卵管阻塞或通而不畅,输卵管发育不全,输卵管结扎术后,宫外孕等双侧输卵管切除等。
2、 女方排卵困难。
3、子宫内膜异位症、子宫腺肌症。
4、 男方少、弱精症,一般认为每ml精液中含有20×10[6]-100×10[6]精子为有生育力正常范围,低于20×10[6]为少精子症。精子活力正常值是射精后l/2-3小时内的正常精液标本中应有50%或更多的中等活跃的前向运动精子,低于此值为活力差。
5、 免疫性不孕,如存在抗精子抗体、抗子宫内膜抗体等。
6、 不明原因不育。
7、 女方卵巢功能衰竭患者可通过卵子赠送、男方无精症患者可通过精子赠送、或接受胚胎赠送助孕。
禁忌症
1、 提供卵子及精子的任何一方患生殖、泌尿系统急性感染或性传播疾病。
2、 提供卵子及精子的任何一方有酗酒、吸毒等不良嗜好。
3、提供卵子及精子的任何一方接触致畸量的射线、毒物、药品并处于作用期。
4、 女方患有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、严重躯体疾病、精神心理障碍等。
5、接受胚胎赠送或卵子赠送的夫妇双方患生殖、泌尿系统急性感染和性传播疾病或有酗酒、吸毒等不良嗜好。女方子宫不具备妊娠功能或严重躯体疾病不能承受妊娠。
这项技术容易使患者产生两个误区:一、“试管婴儿”不是夫妻的亲生子女;二、“试管婴儿”是在母体外,即试管中长大的。就这两个问题需要向患者解释一下,首先“试管婴儿”肯定是夫妻的亲生子女,妻子在进行了超排卵治疗后,取了卵子。丈夫在妻子取卵的当天,也同时取了精液,既然精卵来自夫妻,那么孩子肯定是该夫妇亲生的。其次,“试管婴儿”是大家的一个俗称,实际上是指精子和卵子在体外受精,形成受精卵,并在体外培养48-72小时,形成胚胎后移植回母体子宫、着床继续发育形成胎儿直至分娩。所以说,“试管婴儿”是在试管中长大也是一个错误的说法。
试管婴儿并非治疗不孕的捷径
试管婴儿本来是治疗不孕症的终极手段,有着严格的适应症,不过现在有许多夫妇一旦得知自己有不孕问题,立即就想着去做试管婴儿。在广州召开的“2012国际妇产科诊疗技术新进展研讨会”上,妇科专家指出不能把试管婴儿当做治疗不孕的“捷径”,而应先查找病因、进行治疗,这时大部分人是能够自然怀孕的,若不能自然怀孕再选择做试管婴儿,成功率也会更高。
自然受孕才是冠军宝宝
一旦被确诊为不孕症,许多夫妇都会萌生出做试管婴儿的念头。广州伊丽莎白妇产医院生殖中心田金环教授说:“非常多的夫妻一上来就咨询能不能做试管婴儿,可能是这股风潮实在刮得太劲的原因,让大家以为有捷径可走,只要舍得出钱,其实这种认识是错误的。”
她解释,无论哪个医生,还是建议先查找病因、进行治疗,此后能自然怀孕的最好,因为精子通过女性生殖道的时候要经过竞选,最优秀的精子才得以与卵子结合,每一个自然受孕的宝宝都是千万里挑一的“冠军宝宝”。而试管婴儿则不然,是由医生主观的被动性选择而产生的。
先治病再考虑试管婴儿
田金环教授介绍,试管婴儿成功率并不像大家想象的那么高,一般只有三四成的尝试者能够成功,女性一旦超过40岁试管婴儿的成功率则只有10%左右,而且试管婴儿有着非常严格的适应症。造成不孕症的原因有很多,如排卵障碍(发生率约占30%—35%)、盆腔因素(发生率约占30%—40%)、免疫因素(发生率约占5%—10%)等。有的夫妻没有进行过基础全面检查,更没有对导致不孕的病灶进行治疗,而盲目追求试管婴儿治疗,这样会使得试管婴儿的成功率更低,会花了冤枉钱又损伤了身体、挫败了信心。以输卵管积水为例,如果没有进行处理而直接做试管婴儿,胚胎放入子宫内也很难着床,因为输卵管积水会产生一种波,刺激子宫不断收缩。
她建议不孕症患者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,要先针对导致不孕的病因进行治疗,这时大部分患者都可以自然怀孕,如果仍无法自然怀孕,再考虑进行试管婴儿,这时再做试管婴儿的成功率会更高。
支原体感染易致不孕
在众多导致不孕的因素中,田金环特别提醒要注意支原体感染。她介绍,在广东的不孕症夫妇中,有60%—70%的人感染有支原体。和其他生殖系统感染不同,如滴虫感染会出现腥臭味的白带,立即引起患者的警觉。支原体是一种比细菌还要小的微生物,感染了支原体后有相当大一部分人没有任何症状,而完全不自知,任由支原体在体内“肆虐”。它可能会导致宫颈炎、输卵管炎、盆腔炎等,特别是对子宫内膜和盆腔的损伤比较大,易导致不孕,即使怀孕了也可能会造成流产的,最好先治疗好了再孕育。
陈律师通过自己的圈子终于物色到了一个30岁的四川女子,拨通电话,暂居北京的这名女子当场答应可以提供代孕服务。在中间人的安排下,男女双方在北京会面,一拍即合,女子虽然离过婚且有一个女儿,但老张对她的姿色以及学历背景还是颇为满意。
两个人回到上海后设宴酬谢陈律师等中间人,并要求陈律师做担保人,指导双方签署合同,约定,如果生下来是儿子,女方负责抚养,但男方必须给女方在上海买一套房子,无论大小,在深圳再买一套大房子,因为男方妻子在上海,蒙在鼓里,上海不能长住。
在陈律师的提议下,老张还答应给女方再买一个商铺并在银行账户存100万元保证金。熟料,这些苛刻的要求,老张一口答应,自己喊出口号:生个儿子500万元!
私下里,老张跟陈律师表示,儿子生出来,财产都可以给他继承,但必须要做DNA鉴定。而女方则表示提供代孕甚至像二奶一样被包养起来也无所谓,这名女子表示,她本身就想再生一个孩子,至于父亲是谁,她无所谓,如果嫁人,搞不好对方还养不起孩子,现在帮老板代孕、抚养孩子,既满足了自己生孩子的需要,又衣食无忧,何乐不为,“想通了!”
谈妥条件后,两个人开始同居,但半年后女方仍无法怀孕,检查后发现是男方岁数过大,精子活力不够,于是老张再次找到陈律师,期望引荐中介人工授精。
陈律师就这样通过关系找到了中介,中介在美国,一周后回国直飞上海,与陈律师、老张面聊,报价20万元。因为与老张是朋友,陈律师决定帮他再找一个便宜的中介,于是通过关系找到广州某医院,对方坦言,内部价3万元,且可以筛选性别,并提议,如果陈律师想赚钱,可以对外报价10万元。
陈律师碍于情面没有直接报价,而老张最终又通过另一个渠道找到了深圳某医院,并在那里做了人工授精手术。“他跟我抱怨最后还是花了20万元,杂七杂八收了不少费用。”
如今老张找的代孕母亲已经怀孕快三个月,老张又开始谋划找中介解决孩子出生问题,他心仪美国,中介开价20多万元,他觉得换一个美国绿卡,值!但跟中介接触后,他突然有些后悔,因为看到中介拿出来的各国代孕女子的画册,这才发现原来还有更漂亮的外国代孕女子。
“想生个混血儿都可以!”
标签: